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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霖集团

    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与深云路交汇处智慧广场A栋1601A,1601B,1601C,1601D,1601E,1601F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杨春雷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执保1597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0-16 2020-12-18
    2

    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财保152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0-16 2020-12-09
    3

    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杨春雷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537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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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537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5375号之一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调4974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53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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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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