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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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贤云与焦自春、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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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鲁1102民初7052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原告-刘贤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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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0-08-25 | 2020-08-31 |
2 |
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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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1521号之一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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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25 | 2020-09-21 |
3 |
张守兰、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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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鲁1102执1550号之一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申请执行人-张守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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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0-05-23 | 2020-06-18 |
4 |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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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102财保474号之一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申请人-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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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0-05-22 | 2020-07-08 |
5 |
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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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102民初6604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当事人-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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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0-05-20 | 2020-06-10 |
6 |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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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102民初6604号之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人-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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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19-12-26 | 2020-05-12 |
7 |
张守兰与许光、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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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102民初4297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张守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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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19-12-12 | 2020-07-15 |
8 |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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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1民辖终193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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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26 | 2019-12-23 |
9 |
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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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7财保1455号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申请人-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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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19-08-28 | 2019-11-24 |
10 |
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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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102财保474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申请人-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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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19-07-23 | 2019-08-2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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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执152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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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152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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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1521号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日照荣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444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15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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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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