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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桥梁工程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华强广场D座1407室(申报承诺)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周某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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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周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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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与甘松发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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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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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周传兵,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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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周传兵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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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甘松发,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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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当事人-甘松发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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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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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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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皖0202民初326号甘松发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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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202民初32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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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皖0202民初326号甘松发:我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起诉:一、判令被告支付欠付租金24494元;二、判令被告以欠付租金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资金占用损失至实际结清为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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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7
    2

    (2020)皖0202民初6160号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裁定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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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0202民初616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被告-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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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皖0202民初6160号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与被告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4元,由原告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202民初61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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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8
    3

    (2020)皖0202民初6160号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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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0202民初616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被告-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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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皖0202民初6160号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租金19500.18元;2、判令被告以欠付租金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资金占用损失至实际结清为止;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2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4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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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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