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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赛宝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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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亿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赛宝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7民终2551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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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民终255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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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6-15 2017-06-20
    2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亿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赛宝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7民终2551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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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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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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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6民初3923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与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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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923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当事人- 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赛宝实验室 被告- 张晓华国有土地使用权 环境试验研究所 中国赛宝实验室”)诉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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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9235号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  原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又名“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中国赛宝实验室”)诉被告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2020)粤0106民初39235号民事判决书中正文第一页第七行“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刟”补正为“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劭”。本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540024462021-07-2716:55:48:255联系人:谢婉萍、周玺舜(2020)粤0106民初3923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与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联系人:谢婉萍、周玺舜电话:020-830068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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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6
    2

    (2020)粤0106民初3923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与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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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923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当事人- 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赛宝实验室 被告- 张晓华国有土地使用权 环境试验研究所 中国赛宝实验室”)诉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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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9235号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  原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又名“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中国赛宝实验室”)诉被告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返还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共计3032419元并支付利息(以3032419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付,自2020年10月20日起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897元,由被告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539968952021-07-2117:25:50:0联系人:谢婉萍、周玺舜(2020)粤0106民初3923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与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联系人:谢婉萍、周玺舜电话:020-830068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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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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