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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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寰亚电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俞倪荣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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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民终82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上海寰亚电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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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6-01 | 2020-10-09 |
2 |
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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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1212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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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4-23 | 2020-07-01 |
3 |
上海寰亚电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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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民辖终156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上海寰亚电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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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4-19 | 2020-01-03 |
4 |
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溪河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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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保26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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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7-23 | 2019-09-04 |
5 |
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溪河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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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执保184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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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7-23 | 2019-03-21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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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粤0305民初1344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黄溪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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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G28 | 2019-07-2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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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5执1212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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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1212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 被告- 黄溪河 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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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12126号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溪河: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5民初1344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121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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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 |
2 |
(2018)粤0305民初1344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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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民初1344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 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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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民初13440号黄溪河、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神农惟谷供应链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溪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院于2019年3月1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122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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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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