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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馥鸿

    馥鸿(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A143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馥鸿(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9执2574号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馥鸿(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9-07-02 2019-09-04
    2

    馥鸿(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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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民终19559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诉人-馥鸿(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19 2019-06-1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09执257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9执2574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馥鸿(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执2574号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馥鸿(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19559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5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9执25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2019-06-0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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