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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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与赣州深蓝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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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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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与赣州深蓝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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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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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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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诉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曹海夫、周国良与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上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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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791民初1915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 当事人- 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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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赣0791民初1915号张庆锋:本院受理原告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诉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鑫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曹海夫、周国良与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民事二审简案须知、民事二审案件调解意见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二一年三月五日附:承办法官:刘光华0797-7306300承办法庭: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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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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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诉被告赣州深蓝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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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721民初1345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 被告- 赣州深蓝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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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赣0721民初1345号赣州深蓝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诉被告赣州深蓝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721民初1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联系人:谢明联系电话:0797-4412179联系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双龙大道16号赣县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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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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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诉被告赣州深蓝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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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721民初134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 被告- 赣州深蓝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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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赣0721民初1345号赣州深蓝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赣州市章贡区明志防水材料经营部诉你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721民初134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联系人:谢明联系电话:0797-4412179联系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双龙大道16号赣县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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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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