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聊城安正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票据纠纷 |
申请执行人-聊城安正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山东聊城金凤纺织有限公司、高唐县崇峻商贸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原告-山东聊城金凤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山东聊城金凤纺织有限公司、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票据纠纷 |
申请执行人-山东聊城金凤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聊城安正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民事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事 |
申请执行人-聊城安正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聊城安正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申请人-聊城安正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南昌闹海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南昌闹海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刘礼明与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刘礼明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梁小勇与祝巍、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原告-梁小勇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粤0304民初4723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原告- 深圳市舜美华贸易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兆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润丰泰达贸易有限公司 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4民初4723号 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兆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舜美华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润丰泰达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兆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润丰泰达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连带支付汇票金额200000元(本公告币种均为人民币)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之日(即2021年10月22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兆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润丰泰达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6月2日10时0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2-17 |
2 |
(2022)粤0304民初4723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粤0304民初4723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润丰泰达贸易有限公司 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兆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深圳市舜美华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4民初4723号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兆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舜美华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润丰泰达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兆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润丰泰达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连带支付汇票金额200000元(本公告币种均为人民币)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之日(即2021年10月22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江西澈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兆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润丰泰达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6月2日10时0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2-17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