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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熙招标

    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26号财智心景19层1909-1916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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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03民初268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天晖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鑫源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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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审原告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云南天晖投资有限公司、昆明鑫源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云南天晖投资有限公司就本院(2019)云0103民初268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0103民初2684号《民事判决书》,并驳回一审原告对上诉人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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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3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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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03民初268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鑫源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9)云0103民初2684号原告云南泰煕招标有限公司诉被告昆明天晖投资有限公司、昆明鑫源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盘龙法院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返还以收取的停车费9750元。2、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二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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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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