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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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超、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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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01民终1542号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上诉人-潘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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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08 | 2021-05-10 |
2 |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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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01民终2160号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上诉人-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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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8 | 2021-03-31 |
3 |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贵阳西海岸商贸有限公司李立庭陆飚袁晓燕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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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102民初11529号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当事人-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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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0-12-23 | 2021-01-03 |
4 |
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州巨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杨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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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102民初1510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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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0-12-23 | 2021-01-03 |
5 |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黔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漳志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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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102民初942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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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0-07-10 | 2020-08-18 |
6 |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黔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漳志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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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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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州巨邦达贸易有限公司、杨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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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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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贵阳西海岸商贸有限公司李立庭陆飚袁晓燕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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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当事人-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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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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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上诉人-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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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潘超、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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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上诉人-潘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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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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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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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01民初200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国石油汉中中原销售有限公司 贵州星天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 被告- 贵州金谷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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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星天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龙建新、周燕、黄建云、肖升干、谢惠林、张春芳、李华、中国石油汉中中原销售有限公司、贵州金谷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民初200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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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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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1民初155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宅吉支行 被告- 倪秀连 安徽弘邦天力铝箔有限公司 林凯靖 贵州新天力铝箔有限公司 安徽华中天力铝业有限公司 林建仁 张钗妹 林金弟 王洪兵 倪爱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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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新天力铝箔有限公司、安徽弘邦天力铝箔有限公司、安徽华中天力铝业有限公司、王洪兵、倪爱格、林建仁、倪秀连、林凯靖、林金弟、张钗妹及第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宅吉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新天力铝箔有限公司、安徽弘邦天力铝箔有限公司、安徽华中天力铝业有限公司、王洪兵、倪爱格、林建仁、倪秀连、在法定时间内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民事上诉状自公告送达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之内视为送达。你方应当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答辩期届满后,本院将本案移送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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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5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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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1民初2006号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原告-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贵州倍安康贸易有限公司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五支行 被告- 田洪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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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倍安康贸易有限公司、被告韦芳敏、被告张际波、被告蒋永康、被告田洪永及第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五支行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知你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民初2006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不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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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4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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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 01 民初 2006号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原告-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五支行 被告- 贵州倍安康贸易有限公司 田洪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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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倍安康贸易有限公司、韦芳敏、张际波、蒋永康、田洪永及第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五支行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民初200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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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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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0102民初344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贵州林锐物资有限公司 贵州瑞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公里支行 被告- 佟娟 敖珂 李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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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林锐物资有限公司、贵州瑞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超、佟江龙、王琦、第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公里支行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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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
6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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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1民初1551号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原告-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安徽弘邦天力铝箔有限公司 贵州新天力铝箔有限公司 安徽华中天力铝业有限公司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宅吉支行 被告- 林凯靖 张钗妹 林金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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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林建仁、贵州新天力铝箔有限公司、倪爱格、安徽华中天力铝业有限公司、林建锋、倪秀连、王洪兵、安徽弘邦天力铝箔有限公司、林金弟、张钗妹、林凯清及第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宅吉支行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满后定于2020年11月30日下午14时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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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
7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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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1民初2006号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原告-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贵州倍安康贸易有限公司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五支行 被告- 田洪永 张际波 蒋永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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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田洪永、韦芳敏、张际波、蒋永康、贵州倍安康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五支行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因无法通知你到本院领取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民初2006号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不到本院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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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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