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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园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2号201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4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4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林文彬与佛山市南海恒德胜嘉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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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5民初19762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林文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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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1-06-18 2021-07-26
    2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欧蓓莎置业有限公司、杜酿康凯酒业(苏州)有限公司等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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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8财保24号 -

    申请人-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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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08 2021-06-30
    3

    王绍亮、天同宏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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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0704民初971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王绍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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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2021-04-29 2021-09-09
    4

    李翠芳与佛山市南海恒德胜嘉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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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5民初2497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李翠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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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1-03-11 2021-04-01
    5

    广东五华一建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五华奥园广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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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424民初2980号之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五华**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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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人民法院 2021-02-22 2021-05-13
    6

    张忠元与安徽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七彩世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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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0104民初1190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张忠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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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21-02-22 2021-02-26
    7

    四川中广同聚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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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民终15934号 股权转让纠纷

    上诉人-四川中广同聚置业有限公司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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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18 2021-05-24
    8

    上诉人五华奥园广场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东五华一建工程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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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4民辖终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五华奥园广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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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28 2021-05-31
    9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永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进置业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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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7财保1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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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1-01-27 2021-03-10
    10

    潍坊金江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其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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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0704财保31号 -

    申请人-潍坊金江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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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2021-01-18 2021-01-2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3民初15515、1551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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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5515、15516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 闫晗 叶淼蓓 被告- 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黄天龙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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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黄天龙:本院受理原告闫晗、叶淼蓓诉被告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黄天龙、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两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15515、15516号。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日。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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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7
    2

    (2021)粤0303民初1037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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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037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华睿安盈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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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10379号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华睿安盈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黄天龙、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告刘丹与被告黄天龙、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华睿安盈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10379号。原告刘丹增加诉讼请求为:第一,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向原告偿还投资本金300万元,收益是要求按本金300万,利率按年利率10%计算至判决书确定的还款日,起算时间其中第一笔100万,从2010年4月3日起算;第二笔100万从2020年4月22日起算;第三笔100万从2020年5月7日起算,计算至今天开庭的时间2021年8月20日,收益暂计为400547.95元,算至今日本金和收益合计3400547.95元。第二,要求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回购的违约金53000元,这个计算方式是按本金100万元每日万分之5,从2021年5月7日算至2021年8月20日,暂计至2021年8月20日是53000元,要求计算至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303民初1037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1年11月04日09时30分在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法院联系人:郑嘉秀电话:0755-250382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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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0
    3

    关于原告江门市翌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台山市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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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703民初257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江门市翌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台山市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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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公告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粤0703民初2579号案原告江门市翌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台山市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等。原告起诉请求:1、被告台山市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向原告支付服务费112000元及利息3910.33元(利息以112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以2020年10月20日1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2020年11月15日的利息为3910.33元);2、被告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台山市君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环市审判庭(江门市建设路57号之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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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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