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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兴华

    深圳市永兴华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城2号交易广场B1F-070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冯华明、梁玉英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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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20民终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冯华明
    梁玉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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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30 2020-12-25
    2

    周高扬、深圳市永兴华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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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0304执21489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周高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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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7-09-10 2018-12-30
    3

    深圳市永兴华商贸有限公司、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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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20民辖终3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永兴华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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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6-22 00:00:00 2017-12-2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2071执保5257号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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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2071执保5257号 -

    原告- 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永兴华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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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深圳市永兴华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2071民初1885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2020)粤2071执保5257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裁定内容如下: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永兴华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603741.09元(详见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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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9
    2

    (2019)粤20民终2号送达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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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20民终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 冯华明 梁玉英 被上诉人- 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兴华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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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20民终2号深圳市永兴华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冯华明、梁玉英与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及你(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3月13日9时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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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0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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