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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士通信

    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宁街103号1幢203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宁波市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柴晓红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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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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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6)浙0204民初0201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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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204民初020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被告- 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宁波思特机电有限公司 岑绍能 王央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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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思特机电有限公司、岑绍能、王央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02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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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08
    2

    (2016)浙0204民初0201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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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204民初020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被告- 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宁波思特机电有限公司 岑绍能 王央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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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思特机电有限公司、岑绍能、王央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与被告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思特机电有限公司、岑绍能、王央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令状式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陈露露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家明、忻红娣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6年8月23日,9时45分在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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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03
    3

    (2015)甬东商初字第320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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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甬东商初字第32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市江东区民和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柴晓红 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岑绍能 能士智能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王央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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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晓红、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岑绍能、能士智能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央露: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江东区民和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柴晓红、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岑绍能、能士智能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央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甬东商初字第3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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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31
    4

    (2015)甬东商初字第320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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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甬东商初字第32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市江东区民和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柴晓红 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岑绍能 能士智能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王央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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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晓红、宁波能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岑绍能、能士智能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央露: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江东区民和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郎素娣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秀芳、褚佩荣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3月3日上午8时40分在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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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1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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