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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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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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04民终782号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上诉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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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16 | 2021-07-01 |
2 |
薛某与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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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0402民初391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薛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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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1-05-11 | 2021-05-31 |
3 |
任礼贵与王启珍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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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422民初3372号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原告-任礼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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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普定县人民法院 | 2020-12-30 | 2021-02-01 |
4 |
王某2、王某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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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4民终1864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上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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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30 | 2021-01-04 |
5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支公司、吴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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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4民终1852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支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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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7 | 2020-12-31 |
6 |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与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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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12民初2250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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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0-10-26 | 2021-01-11 |
7 |
郭永周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张以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一审简易程序用人民法院确认和解协议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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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402民初2254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当事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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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0-09-30 | 2020-10-09 |
8 |
吴家瑞与刘桂华、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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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402民初146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吴家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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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0-09-16 | 2021-03-31 |
9 |
刘某某与王某、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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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402民初53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刘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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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0-03-19 | 2020-04-02 |
10 |
张鸿文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徐兵熊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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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黔0402民初5543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当事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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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19-12-20 | 2020-07-3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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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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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402民初3970号 | 广告合同纠纷 |
原告- 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被告- 安顺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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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与被告安顺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20)黔0402民初39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安顺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广告费共计200000元;二、由被告安顺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违约金共计108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2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6520元,由被告安顺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因你方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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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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