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旭福布行、钟翔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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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旭福布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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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卓秀群、广州市海珠区凤阳旭福布行等与钟翔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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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卓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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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0)粤0105民初1762号卓秀群与钟翔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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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176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卓秀群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旭福布行 被告- 钟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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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1762号钟翔:本院受理原告卓秀群、广州市海珠区凤阳旭福布行诉被告钟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卓秀群当庭申请追加广州市海珠区凤阳旭福布行为本案原告,并变更诉讼请求为:1、被告向两原告支付货款142743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故现安排第二次开庭,并定于2020年8月20日14时10分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联系电话020-83005407。533959522020-06-1815:27:31:0联系人:余洁、巫青璇(2020)粤0105民初1762号卓秀群与钟翔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钟翔: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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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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