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浙杭劳人仲案(2020)699号 收起
...
展开
|
浙杭劳人仲案(2020)699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黄永平 被告- 浙江银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黄永平诉你单位补发工资等争议一案(浙杭劳人仲案(2020)699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该案将定于2021年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2楼第二仲裁庭开庭进行审理,你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将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 收起
...
展开
|
2021-01-07 |
| 2 |
浙杭劳人仲案(2020)583号 收起
...
展开
|
浙杭劳人仲案(2020)58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方晓俊 被告- 浙江银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银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了浙杭劳人仲案(2020)583号申请人方晓俊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12月28日10:00在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人力社保综合大楼二号楼2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届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收起
...
展开
|
2020-11-17 |
| 3 |
浙杭劳人仲案(2020)583号 收起
...
展开
|
浙杭劳人仲案(2020)583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浙江银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银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了浙杭劳人仲案(2020)583号申请人方晓俊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12月28日10:00在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人力社保综合大楼二号楼2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届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收起
...
展开
|
2020-11-17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