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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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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西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内
    • 简介:-
    • 法律诉讼 20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4

    法律诉讼20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与蒲良妹、深圳市恩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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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6756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原告-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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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5-02
    2

    陶永玲、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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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2411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上诉人-陶永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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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13 2021-03-26
    3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深圳市友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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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74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深圳市友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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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3-31
    4

    深圳市华丰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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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9105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华丰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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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18 2020-12-31
    5

    吴某1、邓某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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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8846号 侵权责任纠纷

    上诉人-吴某1
    吴某2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山公园人工湖商店
    邓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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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26 2020-12-29
    6

    吴光友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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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6459号 返还原物纠纷

    上诉人-吴光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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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08 2020-09-24
    7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毛如意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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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5723号 侵权责任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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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16 2020-08-06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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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民申2864-289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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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5-19 2021-01-03
    9

    陈慧玲、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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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8542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上诉人-陈慧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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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30 2020-12-27
    10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与深圳市彩瑞园艺有限公司、吴光友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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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42384号 返还原物纠纷

    原告-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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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3-17 2021-01-1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03民终731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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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民终7315号 返还原物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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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民终7315号何德辉、王林梅: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因与被上诉人何德辉、王林梅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3民终7315号民事裁定。裁定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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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2

    (2022)粤03民终731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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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民终7313号 返还原物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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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民终7313号冯伟强: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因与被上诉人冯伟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3民终7268号民事裁定。裁定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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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3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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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民终7313号 返还原物纠纷

    上诉人-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被上诉人- 冯伟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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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民终7313号 冯伟强: 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因与被上诉人冯伟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3民终7268号民事裁定。裁定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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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4

    (2022)粤03民终73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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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民终7314号 返还原物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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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民终7314号陈国强: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因与被上诉人陈国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3民终7314号民事裁定。裁定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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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5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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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民终7315号 返还原物纠纷

    上诉人-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被上诉人- 何德辉 王林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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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民终7315号 何德辉、王林梅: 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因与被上诉人何德辉、王林梅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3民终7315号民事裁定。裁定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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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6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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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民终7314号 返还原物纠纷

    上诉人-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被上诉人- 陈国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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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民终7314号 陈国强: 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因与被上诉人陈国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3民终7314号民事裁定。裁定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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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7

    (2020)粤0304民初5775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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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775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鹏进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仪蓥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四川省仪蓥劳务有限公司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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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7750号林锡丰:原告深圳市鹏进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仪蓥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四川省仪蓥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第三人林锡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4民初5775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楼716980.5元;2、判令被告以拖欠工程款为基数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3年11月2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其中暂计至2020年8月18日为楼239078.94元);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上各项暂计:楼956059.44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追加被告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9月15日09时15分在庭审管理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在本院门户网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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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2
    8

    (2021)粤0303民初676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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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676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被告- 深圳市恩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陈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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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6762号陈丽:原告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与被告陈丽、深圳市恩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676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二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仙桐御景家园2号楼(丽景轩)501号房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过户至原告名下;2、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29日09时30分在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法院联系人:郑立薇电话:0755-25162654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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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3
    9

    (2021)粤0303民初678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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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678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深圳市恩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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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6781号叶迎春:原告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与被告叶迎春、深圳市恩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678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二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仙桐御景家园2号楼(丽景轩)1503号房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过户至原告名下;2、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29日09时30分在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法院联系人:郑立薇电话:0755-25162654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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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3
    10

    (2021)粤0303民初676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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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676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被告- 鲁翠琼 深圳市恩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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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6765号鲁翠琼(曾用名未桃):原告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与被告鲁翠琼(曾用名未桃)、深圳市恩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676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二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仙桐御景家园2号楼(丽景轩)601号房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过户至原告名下;2、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29日09时30分在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法院联系人:郑立薇电话:0755-25162654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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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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