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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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罗红波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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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初5010号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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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07 | 2021-06-30 |
2 |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读书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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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行终7644号 | 无 |
上诉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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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5-06 | 2021-05-20 |
3 |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读书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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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行终7645号 | 无 |
上诉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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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5-06 | 2021-05-20 |
4 |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读书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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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行终7643号 | - |
上诉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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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5-06 | 2021-05-13 |
5 |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凌丝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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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28320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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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1-04-29 | 2021-09-29 |
6 |
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禄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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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初1651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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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2 | 2021-09-15 |
7 |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英利来科技有限公司,丰城市惠琼四号鞋服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20-20370准予撤诉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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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20370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当事人-深圳市英利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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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1-03-12 | 2021-05-28 |
8 |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陈卡曼,深圳市福田区晓得富强科技商行,深圳市煜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亦青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哈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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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初4574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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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04 | 2021-03-16 |
9 |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军深圳市阿科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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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渝民辖终14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上诉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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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2-05 | 2021-03-31 |
10 |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朱婵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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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5民初79678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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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2-04 | 2021-04-25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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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8民初1098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湛江市彦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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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G108 | 2020-09-25 |
2 | (2020)粤1302民初15083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浦江竹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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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G13 | 2020-09-17 |
3 | (2020)豫96知民初5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济源市森悦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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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G75 | 2020-08-27 |
4 | (2016)粤0306民初1632号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王程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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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 G28 | 2017-04-1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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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9民初458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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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民初458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当事人-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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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458号陈芸娣: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芸娣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9民初4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芸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000元及合理维权费用1563元,以上共计16563元;二、驳回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50元,由被告陈芸娣负担250元,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原告已缴纳1250元,被告应负担之数250元,本院不予退回,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联系人:张助理21088047本公告于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发布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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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
2 |
(2021)粤03执异13号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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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异13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当事人-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欧时达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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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异13号深圳市欧时达科技有限公司、李潮铭: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潮铭及被执行人深圳市欧时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追加李潮铭为本院(2020)粵03执565号案件被执行人,对深圳市欧时达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2018)粤03民初4142号民事判决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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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
3 |
(2021)粤03民初488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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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初4886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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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初4886号深圳市以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波: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以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波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案号为(2021)粤03民初4886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证据交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4:30,地点为第九法庭;开庭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4:30,地点为第五法庭。你单位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联系人:彭昊旭0755-8672882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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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
4 |
(2021)粤03民初437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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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初4372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乐无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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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初4372号李文超: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文超、深圳市乐无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案号为(2021)粤03民初437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证据交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4:30,地点为第九法庭;开庭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4:30,地点为第五法庭。你单位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联系人:彭昊旭0755-8672882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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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
5 |
(2021)粤03民初437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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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初4378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硕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亦青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动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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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初4378号尹城睿、深圳市动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卡曼、尹城睿、魏付刚、深圳市硕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动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亦青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案号为(2021)粤03民初437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证据交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4:30,地点为第九法庭;开庭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4:30,地点为第五法庭。你单位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联系人:彭昊旭0755-8672882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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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
6 |
(2021)粤0307民初2715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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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民初27158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当事人-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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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27158号李玲: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玲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2715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19429417A号“小天才”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小天才”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四、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样品购买费、差旅费、打印费等)。五、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评估鉴定费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李洁莹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0日09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一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法院联系人:郭冰电话:0755-2892331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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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
7 |
(2021)粤0309民初10937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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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民初10937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当事人-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盈盛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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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10937号陈乙和: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恒盈盛电子有限公司、陈乙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309民初1093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一、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19429417A号“”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行为;二、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人民币30万元;三、二被告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全部合理开支共计31662元,包括律师费30000元,公证费1540元,样品购买费122元;四、二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评估鉴定费等);五、二被告对本案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9日14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联系人:张助理21088047本公告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发布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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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
8 |
(2020)粤0106民初34000号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群大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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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4000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群大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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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4000号广州群大电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群大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34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40109512021-08-0515:54:50:0联系人:刘冰、胡文远(2020)粤0106民初34000号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群大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广州群大电子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联系人:刘冰、胡文远电话:020-8300860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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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
9 |
(2021)粤03民初488号传票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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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初488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福田区晓得富强科技商行 深圳市哈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亦青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煜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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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初488号深圳市福田区晓得富强科技商行、深圳市煜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卡曼、深圳市福田区晓得富强科技商行、深圳市煜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亦青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哈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案号为(2021)粤03民初48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诉讼材料请通过EMS邮寄至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侯嘉敏。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2日09时30分在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第十二庭进行证据交换,并于当日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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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1 |
10 |
(2021)粤03民初487号传票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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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初487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福田区晓得富强科技商行 深圳市哈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亦青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煜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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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初487号深圳市煜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哈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卡曼、深圳市福田区晓得富强科技商行、深圳市煜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亦青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哈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案号为(2021)粤03民初48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诉讼材料请通过EMS邮寄至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侯嘉敏。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2日09时30分在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第十二庭进行证据交换,并于当日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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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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