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思道科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9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2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2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西藏瓴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等变更申请执行人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渝05执异2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申请人-西藏瓴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收起

    ... 展开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11 2021-04-19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宁波利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4民初52220号 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10-12 2021-01-18
    3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执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8-18 2020-09-01
    4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恒帝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民初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7-24 2021-01-04
    5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恒帝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民初31号之三 企业借贷纠纷

    复议申请人-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6-03 2021-01-04
    6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凤凰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71执7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0-02-01 2020-02-26
    7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凤凰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执25号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4-03 2019-10-04
    8

    北京恒帝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执异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北京恒帝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3-07 2019-04-01
    9

    北京恒帝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最高法民辖终3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京恒帝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 2018-09-26 2018-12-13
    10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恒帝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民初31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06-11 2019-01-0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0304民初6795号之一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粤0304民初6795号之一 证券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4民初6795号之一朱富理、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冬诉被告朱富理、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证券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将朱富理名下平安消费和科技基金一期3号8万元份额及分配收益变更到原告名下;2.判令二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损失2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8月1日14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22-06-17
    2

    (2022)粤0304民初6794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粤0304民初6794号 证券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4民初6794号朱富理、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原告郑东萍与被告朱富理、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证券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04民初679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按原告郑东萍撤诉处理。本案案件受理费按规定收取67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原告已预交的270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2025元。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2-05-25
    3

    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粤0304民初6794号 证券纠纷

    原告- 郑东萍 被告- 朱富理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4民初6794号 朱富理、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原告郑东萍与被告朱富理、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证券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04民初679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 本案按原告郑东萍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按规定收取67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原告已预交的270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2025元。 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2-05-25
    4

    (2020)粤03执5607号高院裁定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执56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当事人- 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 马超 昆明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5607号昆明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原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马超: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民初32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高院(2020)粤执4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2016)粤民初32号调解书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2020-10-16
    5

    (2020)粤0304民初52220号撤诉裁定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4民初5222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当事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被告- 宁波利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4民初52220号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被告宁波利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52220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4443.49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福田法院外网管理系统) 收起

    ... 展开
    2020-10-14
    6

    (2020)粤0304民初52220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4民初52220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2220号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一套。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500100元;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利息¥8598元(利息按同业拆借年利率3.85%计算,自2020年02月17日暂计至起诉日2020年7月30日(共计163天),实际支付至被告付清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合计¥508698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立案庭庭审管理中心,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20-09-28
    7

    (2020)粤03执560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执56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当事人- 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 马超 昆明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5607号昆明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原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马超: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民初32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56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0-09-2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