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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紫金港

    浙江紫金港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申花路798号紫金港大酒店六楼6011
    • 简介:-
    • 法律诉讼 8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浙江紫金港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06民初902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浙江紫金港科技有限公司
    陈某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1-02-05 2021-03-04
    2

    浙江紫金港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市三墩镇绕城村经济合作社等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06民特675号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当事人-浙江紫金港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三墩镇绕城村经济合作社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07-23 2020-07-29
    3

    浙江紫金港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向伟伟、郑运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浙0106民初6608号之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浙江紫金港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向伟伟
    郑运龙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05-22 2018-06-07
    4

    郑运龙、浙江紫金港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伟伟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浙01民辖终122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郑运龙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9-25 2018-05-29
    5

    浙江紫金港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浙江紫金港科技有限公司
    陈某
    收起

    ... 展开
    - - -
    6

    浙江紫金港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市三墩镇绕城村经济合作社等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当事人-浙江紫金港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三墩镇绕城村经济合作社
    收起

    ... 展开
    - - -
    7

    浙江紫金港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向伟伟、郑运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浙江紫金港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向伟伟
    郑运龙
    收起

    ... 展开
    - - -
    8

    郑运龙、浙江紫金港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伟伟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郑运龙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浙0106民初660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被告- 浙江紫金港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8-03-13
    2 (2017)浙0106民初660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紫金港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向伟伟 郑运龙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G25 2018-03-1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浙0106民初1442号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2)浙0106民初144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紫金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张中兴:本院受理浙江紫金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浙0106民初1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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