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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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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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威普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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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威普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公告判决书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威普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威普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245670.67元及违约金人民币24567.07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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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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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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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威普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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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威普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起诉状、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8月17日14时30分在坪地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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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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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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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威普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 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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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10946号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威普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8月17日14时30分在坪地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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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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