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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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志伟与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王凯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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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木志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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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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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异议人-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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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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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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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12执异146号 | - |
原告- 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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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12执异14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案外人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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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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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12民初573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 木志伟 被告- 王凯 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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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木志伟诉被告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王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特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112民初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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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6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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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12民初573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 木志伟 被告- 王凯 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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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木志伟诉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王凯受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木志伟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合作诚意金5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120277.78元(按年利率20%计算,自2019年10月18日起算,暂计至2020年12月23日),共计:620277.78元;2、被告王凯对被告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共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届满后的2021年4月20日下午14时10分在本院第1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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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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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2执异276号 | - |
原告- 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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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了(2019)云0112执异276号执行裁定书,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述裁定,申请复议。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吴天荣复议申请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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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4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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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2执异276号 | - |
原告- 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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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了(2019)云0112执异276号执行裁定书,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述裁定,申请复议。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吴天荣复议申请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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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
6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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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2执异276号 | - |
原告- 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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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了(2019)云0112执异276号执行裁定书,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述裁定,申请复议。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吴天荣复议申请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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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
7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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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2执异276号 | - |
原告- 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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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云0112执异27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异议人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异议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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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4 |
8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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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2执异276号 | - |
原告- 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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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云南奥文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昆明民安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中安产城融合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云0112执异27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异议人中地民安实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异议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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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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