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福建冠恒华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福建新微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冠恒华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福建冠恒华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新微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冠恒华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本院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和三十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0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24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