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怡升记

    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华宁路6号(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宁路6号)2幢104-2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苏州味仕全贸易有限公司与苏州佳乐美便利店有限公司、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苏0508执976号之一 仓储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苏州味仕全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2021-07-19 2021-07-28
    2

    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与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减资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苏0508民初3832号 公司减资纠纷

    申请人-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2021-05-21 2021-06-23
    3

    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与陈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浙0110民初108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1-03-05 2021-03-12
    4

    杭州鹏景食品有限公司与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10民初81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鹏景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07-06 2020-07-10
    5

    陈贵丰与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10民初7479号 合同纠纷

    原告-陈贵丰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06-11 2020-06-16
    6

    苏州味仕全贸易有限公司与苏州佳乐美便利店有限公司、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苏0508民初5281号 仓储合同纠纷

    原告-苏州味仕全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2020-03-10 2020-12-29
    7

    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与胡棋波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7)浙0105民初8329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
    胡棋波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7-11-06 2018-04-0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苏0508执976号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2-22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浙0110民初5254-1号 收起

    ... 展开
    (2021)浙0110民初5254-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龙府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5254-1号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龙府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10民初52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龙府食品有限公司货款852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二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50元。在上诉期满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本院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由本院另行书面通知预交。 收起

    ... 展开
    2021-08-0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