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
经营范围 |
一,在电子,机械行业等工业领域进行投资或再投资,待具体投资项目确定后,应按有关规定另行报批,二,受所投资企业董事会书面委托,一致通过,为其提供各项服务,包括,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雇佣具有专业运输资质的企业,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投资公司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四,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及服务,五,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六,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得国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九,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十,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投资性公司可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十一,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二,为其母公司和关联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三,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四,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十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六,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十七,从事其母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下列产品及同类产品的进口,国内采购,批发,零售,不设店铺,电机,电气产品,电力输配产品,控制和自动化产品,十八,从事技术进出口业务,十九,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的方式在境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特殊商品除外,二十,提供与其销售,分销商品有关的配套服务,包括存货管理,整批货物的集中,分类,分级,整批货物的拆包,分包,购进商品的简单组装,分装,包装,挑选,整理,提供与其销售,分销商品有关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二十一,委托境内其它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一,在电子,机械行业等工业领域进行投资或再投资,待具体投资项目确定后,应按有关规定另行报批,二,受所投资企业董事会书面委托,一致通过,为其提供各项服务,包括,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雇佣具有专业运输资质的企业,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投资公司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四,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及服务,五,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六,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得国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九,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十,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投资性公司可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十一,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二,为其母公司和关联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三,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四,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十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六,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十七,从事其母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下列产品及同类产品的进口,国内采购,批发,零售,不设店铺,电机,电气产品,电力输配产品,控制和自动化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通讯设备,十八,从事技术进出口业务,十九,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的方式在境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特殊商品除外,二十,提供与其销售,分销商品有关的配套服务,包括存货管理,整批货物的集中,分类,分级,整批货物的拆包,分包,购进商品的简单组装,分装,包装,挑选,整理,提供与其销售,分销商品有关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二十一,委托境内其它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二十二,出租商业用房,租赁机械设备,模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