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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雅商业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以东天利中央商务广场3001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4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6

    法律诉讼4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丰优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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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951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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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6-03 2021-08-25
    2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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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4117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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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1-20 2021-02-02
    3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凯承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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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1964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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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20 2020-12-22
    4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蔡武军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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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299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蔡武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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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0-11-19
    5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汉坤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兴食品有限公司、官德吹、叶冰丽、李晓冬、官志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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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财保897号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人-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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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07-23 2020-07-28
    6

    惠州广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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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3民终1924号 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惠州广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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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7 2020-10-16
    7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凯承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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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1211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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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2-24 2020-12-31
    8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雅丽蒂诗服装有限公司、黄振山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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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异298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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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11-21 2020-06-28
    9

    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孙壮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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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20民终501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诉人-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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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1-05 2020-01-02
    10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青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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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1210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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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10-28 2019-12-2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民初122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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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122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十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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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1223号深圳市十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十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5民初122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水电费等合同约定应交款项合计188276.67元及逾期违约金42913.82元(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日计算逾期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9月23日);2、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合同提前终止所受损失共计62709.04元;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本院定于2021年09月16日9时30分在第112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法院联系人:谌丽文电话:0755-8660820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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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30
    2

    (2020)粤0305民初1404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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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404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丁雄 糜婉 杨永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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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4046号丁雄: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丁雄、糜婉、杨永青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40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丁雄的起诉,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糜婉、杨永青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继续进行。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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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9
    3

    (2020)粤0305执1411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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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411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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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4117号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4117号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该执行决定书主要内容:因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你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联系人:吴倩电话:0755-8660829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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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5
    4

    (2020)粤0305民初1404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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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404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丁雄 糜婉 杨永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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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4046号丁雄: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丁雄、糜婉、杨永青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5民初1404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丁雄签订的《海雅缤纷广场商铺合同书》己于2019年9月14日解除;二、依法确认原告有权没收被告丁雄支付的履约保证金54101.25元及水电押金8775元;三、依法判令被告丁雄向原告付清截止至2019年9月13日的欠款共计人民币195260.11元(详见附件《欠款明细》)及逾期违约金71121.38元(暂计至2020年4月20日);四、依法判令被告丁雄向原告支付场地占用费共计人民币57172元;五、依法判令被告糜婉对上述第三、四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依法判令被告丁雄、被告糜婉连带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林陈纯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3月18日14时30分在第11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法院联系人:陈彩红电话:0755-8660814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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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0
    5

    (2020)粤0305执1411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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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411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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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4117号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993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411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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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5
    6

    (2020)粤0305执1196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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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196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凯承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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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1964号广州市凯承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1211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196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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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5
    7

    (2019)粤0305民初9936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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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993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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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2019)粤0305民初9936号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99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的《海雅百货设铺厂商合同书》于2018年8月25日解除;二、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没收被告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三、被告深圳市觅丫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25日期间拖欠的收益金、物业管理费、会员折、活动加抽、积分加抽、商品推广费、银行卡手续费、短信费、地毯费、活动方盘、物料费、专柜管理手册、考勤卡、电费共计人民币46,984.86元及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1‰/日的利率标准,分别以人民币551.45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1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以人民币301.5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1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以人民币954.56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1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以人民币4,743.19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1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以人民币19,304.27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1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以人民币16,349.25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1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四、驳回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83.42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注:本公告于2020年7月22日发布于诉讼服务平台。二○二〇年七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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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2
    8

    (2018)粤0305民初623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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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5民初623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被告- 钟创辉 哈尔滨市大周恒运智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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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民初6237号哈尔滨市大周恒运智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钟创辉、哈尔滨市大周恒运智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00.29元,减半收取计600.15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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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9

    (2019)粤0305执异298号公告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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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异298号 -

    当事人-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雅丽蒂诗服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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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异298号黄振山深圳市雅丽蒂诗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申请人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黄振山及被执行人深圳市雅丽蒂诗服装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2019)粤0305执异29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追加被申请人黄振山为(2018)粤0305执1750号被执行人的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方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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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5
    10

    (2019)粤0305执异298号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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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异298号 -

    原告- 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雅丽蒂诗服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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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异298号黄振山深圳市雅丽蒂诗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市海雅商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黄振山及被执行人深圳市雅丽蒂诗服装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2019)粤0305执异29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黄振山为案号(2018)粤0305执1750号被执行人)、执行听证通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分在本院1435审判庭进行执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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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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