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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国富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2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3

    法律诉讼2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徐某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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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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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徐智雄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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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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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陈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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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陈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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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徐智雄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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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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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徐智雄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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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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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何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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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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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范真溯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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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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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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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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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琍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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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申请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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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范真溯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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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申请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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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异47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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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异47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范真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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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异474号范真溯: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范真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0)粤03执恢679号]过程中,马凌霏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依法受理。由于你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异47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案外人马凌霏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异474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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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0
    2

    (2021)粤0305执异25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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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异25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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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异258号马凌霏: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马凌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305执3032号】过程中,案外人范真溯对本案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异258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主要内容为:一、驳回异议人范真溯在本案中针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以西新保辉大厦主楼7A房产提出的异议申请;二、驳回异议人范真溯在本案中针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以西新保辉大厦主楼7C和7D房产提出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第一项,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第二项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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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8
    3

    (2021)粤03执593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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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5938号之一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褚永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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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5938号之一褚永军: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1208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593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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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1
    4

    (2021)粤03执593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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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5938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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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5938号之一褚永军: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1208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593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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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1
    5

    (2019)粤0309财保64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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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财保646号 -

    原告-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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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财保646号何新花: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何新花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9财保646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通知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何新花价值人民币346367.55元的财产。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联系人:叶佩丽联系电话:2105087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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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4
    6

    (2019)粤0309财保64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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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财保646号之一 -

    当事人-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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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财保646号之一何新花: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何新花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9财保64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通知书。裁定如下:继续冻结被申请人何新花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621483755978254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46367.55元。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联系人:叶佩丽联系电话:2105087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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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4
    7

    (2019)粤0309财保64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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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财保646号 -

    当事人-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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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财保646号何新花: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何新花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9财保646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通知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何新花价值人民币346367.55元的财产。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联系人:叶佩丽联系电话:2105087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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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4
    8

    (2021)粤0305民初735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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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7358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易通天下酬勤科技有限公司 马凌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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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7358号深圳市易通天下酬勤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马凌霏、深圳市易通天下酬勤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7358号案件的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状的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8月25日14时30分在蛇口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发布于深圳法院中院官网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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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4
    9

    (2021)粤0305民初735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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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7358号 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易通天下酬勤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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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7358号深圳市易通天下酬勤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马凌霏、深圳市易通天下酬勤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7358号案件的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状的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8月25日14时30分在蛇口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发布于深圳法院中院官网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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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4
    10

    (2020)粤0305执303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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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303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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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3032号马凌霏: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国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马凌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3032号执行裁定书(查冻扣)、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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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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