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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禾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5区翻身大道北海富一巷宏骏鑫业大厦6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10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1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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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2796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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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12-01 2020-12-22
    2

    增城荔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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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786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增城荔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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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12 2020-10-26
    3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增城荔涛房地产有限公司、增城荔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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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8民初11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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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2020-05-15 2020-11-19
    4

    深圳市晶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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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民初31306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晶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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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5-15 2020-05-19
    5

    苏州原本图像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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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591民初12405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苏州原本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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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9-12-10 2020-03-06
    6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南中印信息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云享实业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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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琼96财保7号 -

    申请人-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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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19 2019-06-24
    7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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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陕民初36号 合同纠纷

    原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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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3-22 2019-05-17
    8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南云享实业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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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琼财保1号 -

    申请人-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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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1-03 2019-03-26
    9

    佛山市友泰轻纺城有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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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民终121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诉人-佛山市友泰轻纺城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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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27 2018-12-26
    10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友泰轻纺城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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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民初20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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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4-27 2018-12-31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粤03民初20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朱淑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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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传票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G64 2020-11-22
    2 (2019)粤03民初20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郑和 被告- 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 秦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黄其森 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朱淑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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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G112 2020-03-3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16174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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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6174号 -

    原告- 深圳市灵豹广告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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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6174号之一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灵豹广告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5民特450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61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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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3
    2

    (2021)粤0305执15030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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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5030号 -

    原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当事人-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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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5030号之一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5民初12726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503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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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3
    3

    (2019)粤03民初2048号上诉状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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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20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郑和 被告- 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其森 朱淑珍 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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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2048号朱淑珍、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原告郑和与被告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其森、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朱淑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作出(2019)粤03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被告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作为上诉人共同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被告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上诉状,上诉状请求为:1.请求变更原判第一项中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为:以453861567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该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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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5
    4

    (2019)粤03民初2048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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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20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郑和 被告- 秦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朱淑珍 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黄其森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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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2048号朱淑珍、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原告郑和与被告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秦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其森、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朱淑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民初204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和偿还本金453861567元及利息(截止至2019年8月2日利息140786380.93元,之后的利息以45386156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标准,自2019年8月3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秦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其森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郑和对被告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为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6236号、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6139号、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3724号、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3782号、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6151号、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3718号的部分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详见不动产登记证明中不动产权证明附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四、原告郑和对被告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山市天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65%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五、原告郑和对被告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山市天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35%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六、原告郑和对被告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惠州市泰禾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七、原告郑和对被告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航天时代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八、原告郑和对深圳市荣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被告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95%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九、驳回原告郑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10980元(原告郑和已预交3505720元,本院予以退回49474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900元(原告郑和均已预交),由郑和承担120675元,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秦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其森、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2896205元(迳付原告郑和)。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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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4
    5

    (2019)粤03民初2048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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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20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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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2048号朱淑珍、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原告郑和与被告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秦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其森、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朱淑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民初204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和偿还本金453861567元及利息(截止至2019年8月2日利息140786380.93元,之后的利息以45386156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标准,自2019年8月3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秦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其森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郑和对被告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为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6236号、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6139号、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3724号、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3782号、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6151号、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23718号的部分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详见不动产登记证明中不动产权证明附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四、原告郑和对被告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山市天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65%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五、原告郑和对被告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山市天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35%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六、原告郑和对被告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惠州市泰禾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七、原告郑和对被告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航天时代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八、原告郑和对深圳市荣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被告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95%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九、驳回原告郑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10980元(原告郑和已预交3505720元,本院予以退回49474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900元(原告郑和均已预交),由郑和承担120675元,深圳泰禾嘉悦商贸有限公司、秦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其森、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盛利俊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维嘉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新华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2896205元(迳付原告郑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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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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