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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金股权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昆明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B2-30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2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2
    • 送达公告 11

    法律诉讼12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李晓丽、昆明中金财富陆号投资中心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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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11执恢402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李晓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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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1-07-05 2021-08-16
    2

    廖颖蓓、昆明中金壹投资中心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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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11执异39号 合伙协议纠纷

    申请执行人-廖颖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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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1-02-25 2021-03-31
    3

    昆明中金财富叁号投资中心、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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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民终1065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中金财富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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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9 2021-01-15
    4

    李晓丽、昆明中金财富陆号投资中心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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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执1004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李晓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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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7-28 2021-01-29
    5

    陈坤红与昆明中金财富陆号投资中心、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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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232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陈坤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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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7-13 2020-07-24
    6

    陈坤红与昆明中金财富叁号投资中心、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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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23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陈坤红 收起

    ... 展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7-13 2020-07-24
    7

    陈坤红与昆明中金财富叁号投资中心、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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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232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陈坤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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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7-13 2020-07-24
    8

    梁祥凯、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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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执恢39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梁祥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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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7-06 2020-12-23
    9

    代存珍与昆明中金财富叁号投资中心、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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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236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代存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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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5-27 2021-01-15
    10

    张丽萍、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阿拉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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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民终50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张丽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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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4-10 2020-05-0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云0111执5340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31 详情
    2 (2019)云0111执5127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21 详情
    3 (2019)云0111执3896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03 详情
    4 (2019)云0111执3898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03 详情
    5 (2019)云0111执3895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03 详情
    6 (2019)云0111执3894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03 详情
    7 (2019)云0111执3893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03 详情
    8 (2019)云0111执3892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03 详情
    9 (2019)云0111执3891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03 详情
    10 (2019)云0111执3890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03 详情

    送达公告1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云01执异21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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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执异21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友图全像(昆明)激光材料有限公司 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阿拉支行 昆明友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昆明中金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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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昆明友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昆明中金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在执行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阿拉支行与昆明友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友图全像(昆明)激光材料有限公司、昆明中金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丽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刘勇向我院提出书面异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1)云01执异215号执行裁定书:变更刘勇为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01执684号案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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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2
    2

    (2020)云0111执异5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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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执异5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梁祥凯 被告-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中金财富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张丽萍 王仟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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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执异51号张丽萍、王仟仟: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梁祥凯与被执行人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中金财富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丽萍、王仟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潘镜对本院执行位于昆明出口加工区第三城·丹槿园小区地下车库六区-1层21室提出书面异议,请求中止对该车位的执行。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书面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案外人潘镜的异议请求。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云0111执异5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主楼405办公室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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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4
    3

    原告王静育诉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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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11民初478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王静育 被告-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友图全像(昆明)激光材料有限公司 马劲潇 苏敏 金洵 赵阳 宦沛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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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11民初4786号宦沛坤:本院受理原告王静育诉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友图全像(昆明)激光材料有限公司、马劲潇、苏敏、金洵、赵阳、宦沛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住所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云0111民初478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我院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0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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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31
    4

    原告非玉莲诉被告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昆明中金财富肆号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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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11民初12506号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原告- 非玉莲 被告-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中金财富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马劲潇 代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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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11民初12506号代寅:本院受理原告非玉莲诉被告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昆明中金财富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马劲潇、代寅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云0111民初1250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我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审理并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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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7
    5

    原告马劲潇、苏敏诉被告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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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11民初10129号昆明中金财富贰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原告- 苏敏 马劲潇 当事人- 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 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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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11民初10129号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马劲潇、苏敏诉被告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依法确认被告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用以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设立企业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合伙事务执行人委托书》、《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附件、《出资权属证明》为无效文件;二、依法确认原告不具有被告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身份;三、请求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现因无法联系你,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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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9
    6

    原告王静育诉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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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11民初478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王静育 被告-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友图全像(昆明)激光材料有限公司 马劲潇 苏敏 金洵 赵阳 宦沛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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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11民初4786号宦沛坤:本院受理原告王静育诉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中金财富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友图全像(昆明)激光材料有限公司、马劲潇、苏敏、金洵、赵阳、宦沛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云0111民初4786号案件的起诉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及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次日(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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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25
    7

    原告张丽萍、王仟仟、李敏诉你及第三人昆明中金财务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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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11民初10514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王仟仟 张丽萍 李敏 被告- 程红俊 昆明中金财务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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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11民初10514号程红俊: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张丽萍、王仟仟、李敏诉你及第三人昆明中金财务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撤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云0111执43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第一、第二、第四、第五项中与原告相关的裁定内容;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0111民初105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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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2
    8

    原告金洵、马劲潇、宦培坤、苏敏诉你及第三人昆明中金财务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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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11民初10501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金洵 苏敏 马劲潇 宦培坤 被告- 陈刚 昆明中金财务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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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11民初10501号陈刚: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金洵、马劲潇、宦培坤、苏敏诉你及第三人昆明中金财务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撤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云0111执43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项及第六项中与原告相关的裁定内容;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0111民初1050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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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2
    9

    原告张丽萍、王仟仟、李敏诉你及第三人昆明中金财务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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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11民初10513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王仟仟 张丽萍 李敏 被告- 段云化 昆明中金财务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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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11民初10513号段云化: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张丽萍、王仟仟、李敏诉你及第三人昆明中金财务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撤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云0111执43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第一、第二、第四、第五项中与原告相关的裁定内容;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0111民初1051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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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2
    10

    原告黎萍诉被告昆明中金财富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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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11民初936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黎萍 被告- 昆明中金财富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王仟仟 李敏 张丽萍 徐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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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11民初9363号王仟仟、李敏、张丽萍、徐婷: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黎萍诉被告昆明中金财富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官渡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投资款(借款〕本金1000000元。2、请求官渡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自2017年3月17日起起向原告计付以本金1000000为基数计算年化收益率15%的利息(每日410.9589元)至本金付清为止(至2018年8月1日为({365+122+9}x410.9589=203835.6元正)。以上两项费用至2018年8月1曰总计1203835.6元正。3、请求官渡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0111民初93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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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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