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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宁

    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北区祥龙路118号物业中心
    • 简介:-
    • 法律诉讼 4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4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烡鹤高与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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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803民初33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胡鹤高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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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2021-06-21 2021-09-15
    2

    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胡佩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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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2民初67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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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04-20 2021-08-12
    3

    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艳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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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2民初673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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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03-24 2021-08-12
    4

    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何艳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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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2民初673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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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03-17 2021-08-12
    5

    沈青与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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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803民初2016号 劳动争议

    原告-沈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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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2020-09-16 2020-10-15
    6

    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欧江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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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民申901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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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11-04 2020-01-03
    7

    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刘树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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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民申901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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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11-04 2020-01-03
    8

    高峰、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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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20民终98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高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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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8-07 2020-01-02
    9

    臧晓明、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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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20民终10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臧晓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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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7-31 2020-01-02
    10

    郭伯奇、聂巧侠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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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20民终8268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聂巧侠
    郭伯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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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2-01 2019-05-2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2072民初673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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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2民初673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梁旺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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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2072民初6734号梁旺兴:原告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梁旺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72民初67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梁旺兴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向原告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5年5月至2020年9月期间的物业费30976元及滞纳金[基数和期限:以每月应缴纳而未缴纳的物业费(每月物业费为476.55元)为基数自当月的10日起计付至2020年9月30日止;计付标准: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二、驳回原告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96元(已由原告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梁旺兴负担,并直接向原告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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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9
    2

    (2021)粤2072民初673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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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2民初673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梁旺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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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2072民初6734号梁旺兴: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梁旺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1)粤2072民初6734号民事裁定书等相关的诉讼材料。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一、被告按照协议约定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共31083元,违约金暂计为88703.16元(自2015年5月至2020年9月期间的物业管理费31083元,违约金暂计为88703.16元),合计119786.16元;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以上合计为38061.33元(2021)粤2072民初67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梁旺兴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7月21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联系电话:0760-12368、0760-22587253承办法官:杨福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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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1
    3

    (2021)粤2072民初673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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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2民初67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谢惠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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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2072民初6733号谢惠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谢惠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1)粤2072民初6733号民事裁定书等相关的诉讼材料。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一、被告按照协议约定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共11475元,违约金暂计为11343.57元(自2018年09月至2020年09月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共11475元,违约金暂计为11343.57元);以上合计22818.57元;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021)粤2072民初67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谢惠萍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7月14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四月十四日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联系电话:0760-12368、0760-22587253承办法官:杨福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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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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