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中交建

    广东中交建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嘉品二街6号2栋704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中交建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河南科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113民初1049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中交建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19-06-21 2019-12-13
    2

    广东中交建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104民初36003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原告-广东中交建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19-02-26 2020-06-0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104民初36003号原告广东中交建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桑植麒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8)粤0104民初36003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原告- 广东中交建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桑植麒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104民初36003号桑植麒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中交建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桑植麒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案号:(2018)粤0104民初36003号】,因你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履行代位清偿义务,向原告支付租赁费用218000元,并以此为计算基数支付自起诉之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2月13日8时45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0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经办法官:王丽娟020-83009268523594442018-11-1216:16:16:960(2018)粤0104民初36003号原告广东中交建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桑植麒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公告,原告,被告,送达,开庭1141188 收起

    ... 展开
    2018-11-07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