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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熊本熊

    广西熊本熊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1号荣和千千树荣和E中心写字楼第15层A151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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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694、5695、5696、5697、5698号 -

    原告- 谢芳静 陈小莉 覃海云 梁杰 韦瀚淼 被告- 广西熊本熊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委受理申请人韦瀚淼、梁杰、陈小莉、覃海云、谢芳静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694、5695、5696、5697、5698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694、5695、5696、5697、5698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审理三庭703室(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5875352)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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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8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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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694、5695、5696、5697、5698号 人事争议

    原告- 谢芳静 陈小莉 覃海云 梁杰 韦瀚淼 被告- 广西熊本熊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委受理申请人韦瀚淼、梁杰、陈小莉、覃海云、谢芳静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694、5695、5696、5697、5698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三庭703室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5875352)。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11月3日9时3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单位按缺席程序处理。 收起

    ... 展开
    2020-07-2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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