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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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东泰医药有限公司、林灿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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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终1757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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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1 | 2020-12-04 |
2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药集团致君(苏州)制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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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515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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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7-28 | 2021-01-21 |
3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永秀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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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47499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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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4-07 | 2021-01-01 |
4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林灿标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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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财保2935号 | - |
申请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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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7-10 | 2019-12-30 |
5 |
陈仲尧、国药控股东莞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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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9民终9137号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上诉人-陈仲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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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14 | 2019-04-26 |
6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可丽雅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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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执362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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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8-06-01 | 2019-05-23 |
7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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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京73行初2228号 | 无 |
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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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18-05-22 | 2018-09-04 |
8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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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京73行初2227号 | 无 |
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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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18-05-22 | 2018-09-04 |
9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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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73行初4621号 | 行政裁决 |
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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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18-05-16 | 2018-09-06 |
10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陈仲祺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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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9执84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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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3-02 | 2018-12-2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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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4民初47499号公告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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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4749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永秀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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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民初47499号深圳永秀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永秀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药品款11250.2元以及逾期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比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被告偿付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3月3日15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在开庭前20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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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
2 |
(2019)粤0304民初48486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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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4848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东泰医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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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民初48486号之一深圳市东泰医药有限公司、林灿标:本院受理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两份。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东泰医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23044.5元及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23044.5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31日起按日利率0.05%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359元、保全费2206元(均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13元,被告深圳市东泰医药有限公司负担745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〇年二月二十日(本公告已于同日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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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
3 |
(2019)粤0304民初48486号上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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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48486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东泰医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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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民初48486号之二深圳市东泰医药有限公司、林灿标:本院受理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2019)粤0304民初4848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民初48486号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一、请求改判林灿标对深圳市东泰医药有限公司的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请求改判林灿标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四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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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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