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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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嘉杰与广东工业大学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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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4民初3951号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原告-陈嘉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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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20-12-31 | 2021-06-10 |
2 |
付贤贤、广东工业大学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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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终19532号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上诉人-付贤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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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9 | 2020-10-10 |
3 |
谢君康与广东省教育厅、广东工业大学教育行政管理(教育)一案行政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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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71行初456号 | 教育行政管理(教育) |
当事人-谢君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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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20-08-17 | 2020-09-17 |
4 |
付贤贤与广东工业大学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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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4民初3898号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原告-付贤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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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20-07-07 | 2020-10-13 |
5 |
沈茶湘、广东工业大学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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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6执22624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当事人-沈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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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3-30 | 2020-11-30 |
6 |
周小利、广东工业大学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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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6执22623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当事人-周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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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3-30 | 2020-11-30 |
7 |
广东工业大学、周小利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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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特1509号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申请人-广东工业大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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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19 | 2020-04-27 |
8 |
广东工业大学、沈茶湘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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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特1508号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申请人-广东工业大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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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19 | 2020-04-27 |
9 |
广东工业大学、周小利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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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特1507号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申请人-广东工业大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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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19 | 2020-04-27 |
10 |
广东工业大学、沈茶湘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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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特1506号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申请人-广东工业大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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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19 | 2020-04-27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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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粤0113执76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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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 | 2018-09-18 |
2 | (2018)粤01民终2440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 广州梦秋文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 广东工业大学 广州上善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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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8-02-05 |
3 | (2017)粤0104民初23757号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被告- 广宁县万众竹木业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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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 2017-11-28 |
4 | (2016)粤0104民初4192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梦秋文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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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 2017-09-25 |
5 | (2016)粤0104民初4192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梦秋文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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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 2017-07-24 |
6 | - |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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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7-07-0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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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广东工业大学、林淑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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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民终14939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 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工业大学 林淑雄 黄青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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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民终14939号林淑雄: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广东工业大学、林淑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1年8月18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83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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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
2 |
(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林淑雄、广东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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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工业大学 林淑雄 黄青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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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林淑雄: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林淑雄、广东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原告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538525292021-03-2916:14:57:850联系人:杜永雄、谭巨文(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林淑雄、广东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林淑雄: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联系人:杜永雄、谭巨文电话:020-8300666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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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6 |
3 |
(2021)粤0106民初4968号广州市蓝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工业大学与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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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6民初4968号 |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蓝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工业大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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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4968号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蓝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工业大学、第三人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广州市蓝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食堂经营结算款1790572.31元(其中包括履约保证金800000元,未支付的食堂营业款余额990572.31元)及利息(利息以1790572.31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2日10时45分在凤凰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538355402021-03-1715:50:05:680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2021)粤0106民初4968号广州市蓝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工业大学与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联系人:张学滢、苏杰威电话:8300667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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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7 |
4 |
(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林淑雄、广东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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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工业大学 林淑雄 黄青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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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林淑雄:本院受理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林淑雄、广东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被告黄青松向原告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547000元以及利息(利息以547000元为本金,自2019年5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二、驳回原告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499元,由被告黄青松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538150412021-03-0315:58:25:425联系人:杜永雄、谭巨文(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林淑雄、广东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林淑雄: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联系人:杜永雄、谭巨文电话:020-8300666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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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3 |
5 |
(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林淑雄、广东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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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黄青松 林淑雄 广东工业大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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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林淑雄: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林淑雄、广东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现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四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工程款547000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5日10时15分在本院凤凰第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535700562020-09-1721:43:17:47联系人:杜永雄、谭巨文(2020)粤0106民初13578号广州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青松、林淑雄、广东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林淑雄: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联系人:杜永雄、谭巨文电话:020-8300666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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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
6 |
(2019)粤0113执6532号张伟英与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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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执6532号 | - |
原告- 张伟英 当事人- 广东工业大学 广州市星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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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执6532号广州市星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张伟英与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案(关于你的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作出的穗番劳人仲案【2019】1744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你(广州市星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理学馆612、614室)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你立即履行【2019】1744号法律文书的义务,并承担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未能履行全部义务,传唤你自公告期满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工作时间到本院审判楼2楼执行局接待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七月十八日527171372019-07-2515:15:18:0(2019)粤0113执6532号张伟英与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案执行,公告,履行,义务,法律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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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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