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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研通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9号外研宾馆北楼2701、2703-2710、2712、2501-2510、2512
    • 简介:-
    • 法律诉讼 122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0

    法律诉讼12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大未来教育装备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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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2607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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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8-30 2021-10-08
    2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昂雷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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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01知民初273号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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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03 2021-09-26
    3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昂雷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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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01知民初272号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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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03 2021-09-26
    4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艾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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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吉01民初4593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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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9 2021-07-27
    5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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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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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6-29 2021-09-16
    6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循风玩具商行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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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3执2881号之一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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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1-06-28 2021-07-16
    7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循风玩具商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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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3执2881号之二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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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1-06-28 2021-07-16
    8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沙市雨花区叶秀婴童玩具中心、深圳市乐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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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3民初541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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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1-06-18 2021-06-23
    9

    东莞云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恒之宇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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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9民终371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诉人-东莞云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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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31 2021-06-11
    10

    中山智慧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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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民终76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诉人-中山智慧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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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24 2021-07-20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

    原告-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寿光市国华希望书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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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寿光市人民法院 G14 2020-01-21
    2 - -

    原告-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寿光市国华希望书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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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寿光市人民法院 G14 2020-01-2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7民初2029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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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20294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当事人-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鑫海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博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林立数码产品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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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20294号蒋智谋: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蒋智谋、深圳市龙岗区林立数码产品店、安徽博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鑫海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2029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及销售含有义务教育教科书《新标准英语》系列教材《一年级起点英语(一年级上册)》的“状元郎智能AI家教机”;二、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10万元;三、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间均为公告届满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6日09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八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法院联系人:陈渊琦电话:0755-28992740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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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2
    2

    (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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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原告-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河源市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乐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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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乐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按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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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2
    3

    (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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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当事人- 河源市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乐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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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乐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按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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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2
    4

    (2021)粤0307民初2029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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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20294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当事人- 安徽博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鑫海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林立数码产品店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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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20294号蒋智谋: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蒋智谋、深圳市龙岗区林立数码产品店、安徽博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鑫海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2029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及销售含有义务教育教科书《新标准英语》系列教材《一年级起点英语(一年级上册)》的“状元郎智能AI家教机”;二、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10万元;三、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一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法院联系人:郭冰电话:0755-28923562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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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5

    (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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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当事人- 河源市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乐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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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乐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享有的义务教育教科书《新标准英语》系列音频文件著作权商品的行为。2、判令被告河源市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乐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享有的义务教育教科书《新标准英语》系列音频文件著作权商品的行为,并删除所有设备中侵犯原告著作权的文件。3、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4、判令四被告承担原告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5、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答辩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30日14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八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法院联系人:钟慧萍电话:0755-2892188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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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6
    6

    (2021)粤0307民初13433号裁定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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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3433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当事人-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播州区龙坑高燕母婴用品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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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3433号播州区龙坑高燕母婴用品店: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7民初13433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如下:准许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1170元,本院依法向其退还114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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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4
    7

    (2020)粤0391民初3388、342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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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3388、3423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九州游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力快车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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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九州游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力快车电子有限公司、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两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3388、3423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两案共同被告广东格灵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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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8
    8

    (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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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原告-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河源市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乐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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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贵阳千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乐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308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享有的义务教育教科书《新标准英语》系列音频文件著作权商品的行为。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享有的义务教育教科书《新标准英语》系列音频文件著作权商品的行为,并删除所有设备中侵犯原告著作权的文件。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一对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三被告承担原告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5、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6月29日09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九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黄颖清电话:0755-2892125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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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9

    (2020)粤0309民初2077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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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20774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合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市乾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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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20774号深圳市合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合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乾能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9民初2077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及出售含有新标准中小学英语点读系列的“AI智能伴读机器人(型号:UQYA3)”;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80万元;三、判令两被告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6月30日10时30分在大浪八楼第三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马霏蓉电话:0755-210875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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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10

    (2020)粤0307民初3488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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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4884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助学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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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4884号深圳市助学宝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34884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本院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助学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含有《新标准英语》(三年级起点)四年级上下册、五年级上册音频文件的点读笔;二、被告深圳市助学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0元;三、驳回原告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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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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