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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银控股

    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宁社区太宁路9号水库市场综合楼61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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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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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305执16141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9-27 详情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16141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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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6141号 -

    原告- 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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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6141号之一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614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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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1
    2

    (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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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 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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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原告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392658元;二、驳回原告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189.88元,由被告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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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2
    3

    (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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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 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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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原告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392658元;二、驳回原告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189.88元,由被告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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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2
    4

    (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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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 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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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原告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一向原告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392658元;2、被告二、被告三在其对被告一出资范围内对被告一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3月18日9时30分在第112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法院联系人:王晶晶电话:0755-866082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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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3
    5

    (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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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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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原告深圳东娱星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国银控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盛科磁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5民初2922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一向原告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392658元;2、被告二、被告三在其对被告一出资范围内对被告一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3月18日9时30分在第112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法院联系人:王晶晶电话:0755-8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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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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