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魏玲杰、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合同纠纷 |
上诉人-魏玲杰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魏玲杰、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魏玲杰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江苏五环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定作合同纠纷 |
上诉人-江苏五环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4 |
江苏五环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定作合同纠纷 |
原告-江苏五环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厦门新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厦门新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厦门新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厦门新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绍兴市承天电器有限公司、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绍兴市承天电器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8 |
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森帕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
申请人-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8)闽0581民初535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厦门新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551639381):本院受理原告厦门新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581民初5355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厦门新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请求判令:一、依法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1月22日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二、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膜片款14万元;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9年1月21日9时00在石狮市人民法院祥芝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承办法官:邱于义书记员:傅静雯联系电话:0595-88905968 收起
...
展开
|
2018-10-17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