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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龚杏高新

    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五路与学苑路交叉口
    • 简介:-
    • 法律诉讼 2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2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南昌市建宁防水专业有限公司与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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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南昌市建宁防水专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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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江南化工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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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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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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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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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南昌江南化工厂、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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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昌江南化工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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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南昌江南化工厂、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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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昌江南化工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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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路支行、江西江荣实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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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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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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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人-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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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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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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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南昌市建宁防水专业有限公司、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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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请人-南昌市建宁防水专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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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江荣服饰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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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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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徐建平诉被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王舒峰、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2021)赣0191民初2752号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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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91民初2752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原告- 徐建平 当事人- 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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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王舒峰、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建平诉被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王舒峰、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徐建平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支付原告代位求偿款2054812.83元(购房款为180917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45634.83元,逾期付款利息以1809178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019.8.20日起采用LPR)从2018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2021年8月10日),以及自2021年8月1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LPR计算)。2、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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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0
    2

    原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公告送达(2017)赣0191民初1196号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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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赣0191民初1196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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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7)赣0191民初1196号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赣0191民初11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判决事项如下:一、解除原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南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被告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学院五路与学苑路交叉处以西至佳海产业园【龚杏产业城】19#20#厂房20#101号工业厂房。三、被告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205000元。四、驳回原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事项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如直接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应提交伍份上诉状给本院,以便正确计算上诉期限。如在上述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必须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如不预交,将依照法律规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八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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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01
    3

    原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2017)赣0191民初11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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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赣0191民初1196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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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龚杏高新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日博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于2015年7月2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依法判决被告返还位于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学院五路与学苑路交叉处以西至佳海产业园【龚杏产业城】第19#20#厂房20#单元1-3层101号房;3、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5000元;4、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占用房屋期间的使用费556512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赣0191民初11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一月十七日联系人:南昌高新法院民事庭但志燕联系电话:8816299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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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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