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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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元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康云多维视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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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457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元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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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0-12-14 | 2021-02-0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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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4572号广州元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康云多维视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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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457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元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康云多维视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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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4572号广东康云多维视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元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云多维视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司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33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266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2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5713062020-09-1816:00:51:829联系人:陈慧明、林吉(2020)粤0106民初34572号广州元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康云多维视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广东康云多维视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联系人:陈慧明、林吉电话:8300857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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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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