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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众安康

    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高层小区FL3栋309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与秦某晖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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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2939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原告-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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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3-25 2021-04-2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22928号之一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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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2928号之一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2928号之一李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一案后,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304民初229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李海燕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72515.67元;二、驳回原告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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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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