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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富

    广东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29号荣建大厦16层D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1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穗越工商处字[2017]229号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广东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号:440000400013025经营场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29号荣建大厦16层D室法定代表人:扶伟聪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出租2016年11月16日上午,本局对当事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29号荣建大厦16层D室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网页对其经营的房地产租赁和买卖中介代理服务作不实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查清案情,本局于2016年11月16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自2015年起将参加业内评选活动获得广州日报颁发的“(中国•广州)最值得信赖地产中介公司、(中国•广州)最受欢迎中介公司”等奖项作为广告用语通过“房王网”网页及荣誉奖项版面、门店招牌、名片、和腾讯微博的途径对其公司从事的房地产租赁和买卖中介代理服务的经营活动进行宣传,具体情况如下:(一)当事人和广州合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房王网二手房平台服务合同》,通过“房王网”平台对外发布公司信息。自2015年至2016年12月15日,通过“房王网”平台上“二手房-旗舰店”的网页,其公司花都锦东分行、番禺华碧二分行、天河领峰分行、海珠新港西分行、花都大华分行共计五家分店简介的照片中,使用“中国最值得信赖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宣传用语。自2015年至2016年9月,通过“房王网”平台“荣誉合富”的网页上,发布“(中国•广州)最值得信赖互联网房屋信息平台(房专家)、(中国•广州)最受欢迎中介公司、(中国•广州)最具实力联动奖、(中国•广州)最值得信赖按揭公司-广州保来理财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广州)最具影响力金融服务品牌-广州保来理财顾问有限公司”的荣誉奖项。当事人每个月支付广州合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费用壹拾柒万元整。(二)自2015年至2016年9月,当事人在广州市内各分店门店的招牌上使用“中国最值得信赖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宣传用语。由于门店招牌上的宣传标语属于门面装修的一部分,故无法计算广告费用。(三)自2015年至2016年6月,当事人为其公司员工统一印发名片对外发放。名片上使用“中国最值得信赖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宣传用语。名片由该公司自行设计制作印发,故没有广告费用。(四)自2015年至2016年11月16日,当事人在其公司腾讯微博的简介中使用“中国10大房地产营销企业。中国最值得信赖地产中介公司”的宣传用语。由于此微博由其公司自行申请、内容也是其公司自行发布,故没有广告费用。上述违法事实均有附案证据材料证明。本局依法于2017年3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当事人上述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作罚款25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越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诉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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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05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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