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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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昌广播电视台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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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13民初997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南昌广播电视台 被告- 南昌旭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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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旭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广播电视台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卫东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雅苑路与金融大街交叉口卫东人民法庭(廖如荣),联系电话:0791-838267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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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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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魏兰英诉被告南昌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广播电视台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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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13民初524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魏兰英 被告- 南昌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南昌广播电视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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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南昌广播电视台:本院已受理原告魏兰英诉被告南昌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广播电视台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号:(2021)赣0113民初52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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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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