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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科源能

    深圳市中科源能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海轩广场1-3座3座1107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源能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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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42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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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03-17 2020-08-17
    2

    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科源能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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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7民初24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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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8-10-25 2019-11-2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粤0307执14200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9-10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07执14200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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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42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电普瑞点了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中科源能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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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执14200号深圳市中科源能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中电普瑞点了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粤0307民初2450号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申请,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限制高消费及失信决定书。上述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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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7
    2

    (2019)粤0307执14200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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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42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中科源能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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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执14200号深圳市中科源能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粤0307民初2450号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申请,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限制高消费及失信决定书。上述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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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7
    3

    (2019)粤0307执1420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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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42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中科源能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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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执14200号深圳市中科源能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245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7执1420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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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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