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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C2栋9楼、10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50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50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俊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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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民初1455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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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9-02 2021-09-20
    2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冠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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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民初145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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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8-31 2021-09-22
    3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鑫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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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民初145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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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8-31 2021-09-22
    4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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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民初14878号之一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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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8-31 2021-09-22
    5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邱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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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民终1248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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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30 2021-09-27
    6

    张春红与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邻关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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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民终5186号 相邻关系纠纷

    上诉人-张春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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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27 2021-09-09
    7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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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民初1452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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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8-24 2021-09-22
    8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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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民初1466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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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8-23 2021-09-30
    9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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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民初1452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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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8-23 2021-09-22
    10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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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民初1487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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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8-17 2021-09-2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川0107执82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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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7执827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志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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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全:本院执行的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志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07执82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463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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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1
    2

    (2021)粤03民终14845号裁定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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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14845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 胡廷梅 被上诉人-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业天峦管理处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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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业天峦管理处:本院受理上诉人胡廷梅因与被上诉人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业天峦管理处、被上诉人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民终148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7民初29725号之一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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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1
    3

    (2021)粤03民终14845号书面审理通知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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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14845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 胡廷梅 被上诉人-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业天峦管理处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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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终14845号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业天峦管理处:本院受理上诉人胡廷梅与被上诉人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业天峦管理处、被上诉人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通知书及裁判文书。内容为:一、本案由彭安明张睿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许莹姣、审判员黄玮娜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许莹姣主审本案,法官助理为区琳。如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二、上诉人如对上诉状的内容有修改或补充,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没有修改或补充。被上诉人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对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三、各方当事人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是否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在二审如有新的证据提交,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该证据的复印件。提交证据时应制作证据目录,并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编制页码,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是否有原件、一审未提交原因作出说明,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逾期视为二审没有新的证据。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依据该条规定,本院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以上材料决定本案是否再次进行调查和询问,是否开庭审理。如需开庭审理,本院将以传票形式书面通知。五、若送达地址、诉讼代理情况有所变更,请将新的材料邮寄回法院。否则将按照一审《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地址邮寄送达二审法律文件。六、本案当事人若不同意本案的诉讼费由败诉方迳付胜诉方的,请提交不同意诉讼费迳付申请书。否则本院将视为当事人同意本案的诉讼费由败诉方迳付胜诉方。合议庭将择期宣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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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6
    4

    (2021)川0107执55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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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7执5533号 -

    原告-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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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林林:本院执行的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邓林林其他案由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07执55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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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5

    (2021)川0107执154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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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7执154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彭为 方小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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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为,方小丽:本院执行的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彭为,方小丽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07执154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0)川0107民初1196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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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3
    6

    (2019)川0191民初9503号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高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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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91民初950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高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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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91民初9503号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高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物业服务费25098.15元(计算自2012年7月1日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2、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7529.4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11月12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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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8
    7

    (2019)川0191民初9502号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雪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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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91民初950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雪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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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91民初9502号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雪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物业服务费14982元(计算自2013年1月1日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2、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4494.6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11月12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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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8
    8

    (2019)川0191民初3540号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子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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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91民初354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郭子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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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91民初3540号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子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被告向原告缴纳物业服务费10458.72元(暂计至2018年9月30日);2、被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费的违约金1619.36元(暂计至2018年9月30日);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7月11日11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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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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