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优谷

    宁波保税区优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宁波保税区兴业一路5号1幢7楼701室(托管42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宁波保税区优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民辖终47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诉人-宁波保税区优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25 2020-12-1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浙0206民初4986号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06民初498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优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Q29R2Y):本院受理原告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保税区优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对你无法采用其他送达方式,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206民初49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宁波保税区优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广州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第1306647号“福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案涉啤酒的中文标签中使用“福佳顿”标识的行为;二、被告宁波保税区优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三、被告广州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四、驳回原告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738元,减半收取1869元,由原告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负担748元,被告宁波保税区优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374元,被告广州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负担747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21-05-20
    2

    (2020)浙0206民初4986号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06民初498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优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保税区优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对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及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1306647号“福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销毁全部侵权产品;2.请求判令被告一、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二赔偿原告合理支出人民币219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1-03-0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