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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港星

    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人民南路3002号国际贸易中心大厦1904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青春之家(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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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保1630号 委托合同纠纷

    申请人-青春之家(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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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0-12 2020-12-22
    2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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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1633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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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09-02 2020-12-20
    3

    杨建康与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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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91民初2361号 合同纠纷

    原告-杨建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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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8-07-24 2019-11-23
    4

    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刘小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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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5执2072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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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28 2018-12-26
    5

    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刘小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案件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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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5民初13653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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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8-01-26 00:00:00 2018-09-1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305执2072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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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5执2072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周飞鹏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左卫镇刘家堡村南二区巷 广东致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MAEGGLP。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周平娇。委托 汉族 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l号A栋室 刘小东 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被告- 刘小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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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305执2072号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l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GGLP86。法定代表人:周平娇。委托代理人:周飞鹏,广东致善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刘小东,男,1976年7月1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左卫镇刘家堡村南二区7巷6号,身份证号码:132527197607192513。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小东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2017)粤0305民初136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刘小东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刘小东向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港星科技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返还转让费45000元(人民币,下同),本院依法受理,案号(2018)粤0305执2072号。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小东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主动将执行款项及本案执行费共计45575元转账至本院指定的执行款专户,本案执行款45000元已划付申请执行人。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根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申请的权利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费人民币575元已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并已缴纳,本案依法应予以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裁定如下:本院(2017)粤0305民初1365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蔡建东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书记员廖智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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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1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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