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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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寿财、胡桂芳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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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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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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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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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与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圣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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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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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环时书机械厂、玉环县屹晟汽车配件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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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异议人-玉环时书机械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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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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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赣1024执589号 | 崇仁县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8-09-18 | 详情 |
2 | (2015)台玉执民字第03748号 | 玉环县人民法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5-11-10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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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诉胡桂芳与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圣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鑫泽汽车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途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黄寿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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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1024民初15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 胡桂芳 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圣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鑫泽汽车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途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黄寿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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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桂芳: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与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圣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鑫泽汽车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途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黄寿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赣1024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920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19.6%计算,字2015年4月16日起算至本判决确定被告付款之日止),限期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二、被告黄寿财、胡桂芳对本判决第一项中的债务共同向原告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黄寿财、胡桂芳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范围内向被告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84.12元,财产保全费1245元,合计4329.12元,由被告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黄寿财、胡桂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承办法官:王法官联系方式:0794-6372916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305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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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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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诉胡桂芳与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圣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鑫泽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途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黄寿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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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1024民初15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 胡桂芳 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圣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鑫泽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途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黄寿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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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桂芳: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与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圣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鑫泽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途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黄寿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告知、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各壹份。原告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要求你与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等支付货款139206元及逾期付款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你与江西圣诞实业有限公司等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8年5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承办法官:王法官联系方式:0794-6372916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305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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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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