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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君硕融资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昆明理工大学内科技创业大厦A栋1楼811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16
    • 法院公告 14
    • 失信被执行人 4
    • 送达公告 14

    法律诉讼11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云南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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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4执320号之十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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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2021-01-20 2021-04-25
    2

    云南彝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泽佳缘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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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6执268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云南彝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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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14 2021-01-08
    3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云南远道航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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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02执1803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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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20-12-10 2020-12-24
    4

    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街支行与贺长权、王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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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7民初265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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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2020-12-05 2021-02-05
    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与昆明筑盟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天宏实业有限公司、赵华、祁德川、张天芬、张天福、何雁、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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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02执异2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
    昆明筑盟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天宏实业有限公司
    赵华
    祁德川
    张天芬
    张天福
    何雁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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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4
    6

    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丽芳、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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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7执13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丽芳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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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嵩明县人民法院 2020-12-02 2020-12-25
    7

    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街支行与李兴春、万秀芬、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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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7执112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街支行
    李兴春
    万秀芬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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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嵩明县人民法院 2020-11-02 2020-11-30
    8

    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富民富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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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4执424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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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法院 2020-10-29 2020-11-30
    9

    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富民富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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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24执427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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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法院 2020-10-29 2020-11-30
    10

    绥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陈竹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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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626执25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绥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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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绥江县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0-12-23

    法院公告1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云3321民初108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泸水市怒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郑贵明 雷桂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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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泸水市人民法院 G16 2020-11-22
    2 (2019)云3321民初108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泸水市怒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郑贵明 雷桂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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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泸水市人民法院 G16 2020-11-22
    3 (2017)云3321民初68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雷桂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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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泸水市人民法院 G44 2018-11-11
    4 (2017)云3321民初68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雷桂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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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泸水市人民法院 G44 2018-11-11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泸水怒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郑贵明 雷桂生 陈建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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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泸水市人民法院 G85G88中缝 2018-05-03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泸水怒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郑贵明 雷桂生 陈建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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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泸水市人民法院 G85G88中缝 2018-05-03
    7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薛炳会 刘玉孝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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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G55 2018-04-29
    8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薛炳会 刘玉孝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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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G55 2018-04-29
    9 (2017)云民终89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赵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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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G88 2018-04-22
    10 (2017)云民终89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赵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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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G88 2018-04-22

    失信被执行人4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云0602执1200号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20-05-18 详情
    2 (2020)云0114执460号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3-16 详情
    3 (2020)云0114执320号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2-14 详情
    4 (2019)云0103执1380号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1-23 详情

    送达公告1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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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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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刘远骞、陈啟中、蒋玫、刘作高、罗明祖、王武:本院受理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275元由原告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履行义务告知:本案裁判文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需按期履行义务,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如未履行义务,本案进入执行程序的,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报告当前及申请执行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并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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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6
    2

    (2020)云0102民初902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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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02民初90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云民初号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 当事人-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 被告-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杨国云 云南丰巨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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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02民初9025号杨国云、云南丰巨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云0102民初9025号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一审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云0102民初90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李小四、云南透酒商贸有限公司、杨国云、云南丰巨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偿还借款本金398982.22元、截至2020年7月27日的利息175100.57元(含利息、罚息)及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7.395%计算);二、驳回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41元,由被告李小四、云南透酒商贸有限公司、杨国云、云南丰巨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履行义务告知:本案裁判文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需按期履行义务,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如未履行义务,本案进入执行程序的,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报告当前及申请执行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并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二一年一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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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4
    3

    (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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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罗明祖 刘远骞 蒋玫 陈啟中 陈滔 王武 刘作高 陈竹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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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陈竹清、陈滔、刘远骞、陈啟中、蒋玫、刘作高、罗明祖、王武:本院已立案受理(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原告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竹清、陈滔、李采霝、刘远骞、陈啟中、蒋玫、刘作高、罗明祖、王武归还原告代偿资金126,741元。二、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竹清、陈滔、李采霝、刘远骞、陈啟中、蒋玫、刘作高、罗明祖、王武支付原告所欠(至2018年11月12日)担保费7.2万元。三、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资产保全费等与本案相关的费用由所有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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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30
    4

    (2020)云0102民初902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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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02民初90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 被告-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杨国云 云南丰巨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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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02民初9025号杨国云、云南丰巨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受理(2020)云0102民初9025号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和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归还本金398982.22元及自2016年12月26日截止到2020年7月27日的利息(利息、罚息)175100.57元,合计574082.79元,并支付自2020年7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0年12月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O二O年九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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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4
    5

    (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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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陈竹清 陈滔 刘远骞 陈啟中 蒋玫 刘作高 罗明祖 王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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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陈竹清、陈滔、刘远骞、陈啟中、蒋玫、刘作高、罗明祖、王武:本院受理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云0102民初130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被告陈竹清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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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0
    6

    (2020)云0102民初88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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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02民初885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蔡泽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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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02民初885号蔡泽银:本院受理的原告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蔡泽银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云0102民初8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蔡泽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200000元和借款本息204000元,并支付尚欠的担保费240000元,合计金额644000元;二、案件受理费10240元,由被告蔡泽银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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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0
    7

    (2018)云0102民初12728、12729、12730、12731、12732、12733、12734、12735、12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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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云信用社 当事人- 云南远道航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信用卡借款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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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02民初12728、12729、12730、12731、12732、12733、12734、12735、12736、12756号张以康、尹瑞武、张尤豪、李发成、白丽春、李昆、肖习梅、王正发、刘钢、云南远道航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赵珉、施杰、杨庆寿: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云信用社、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信用卡借款纠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十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0102民初12728、12729、12730、12731、12732、12733、12734、12735、12736、127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北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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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4
    8

    原告陈建伟诉被告寻甸稼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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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云0111民初377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陈建伟 被告- 寻甸稼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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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云0111民初3779号寻甸稼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建伟诉被告寻甸稼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6)云0111民初3779号民事裁定书。原告陈建伟不服该裁定已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环城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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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1
    9

    (2018)云0102民初1258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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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02民初125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 当事人-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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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02民初12588号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0102民初125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述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2018)云0102民初12588号判决如下:一、被告昆明筑盟商贸有限公司、赵华、祁德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借款本金3795456.39元及截止2018年9月12日的逾期利息648379.6元,并承担上述借款本金自2018年9月13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二、被告昆明筑盟商贸有限公司、赵华、祁德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律师代理费80000元;三、若被告昆明筑盟商贸有限公司、赵华、祁德川未按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有权对昆明市航空小区二期2单元505号房屋(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昆房他证(官渡)字第201601589号)、昆明市北京路与金碧路交叉口西北角知本时代SMART城市公寓17-B7号房屋(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昆房他证(昆明市)字第201609584号)、昆明市宝海明珠大楼811号房屋(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昆房他证(官渡)字第201601589号)、昆明市北京路与金碧路交叉口西北角知本时代SMART城市公寓20-A6号房屋(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房他证(昆明市)字第201609586号)、昆明市宝海明珠大楼822号房屋(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昆房他证(官渡)字第201601589号)等上述五套抵押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昆明筑盟商贸有限公司、赵华、祁德川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昆明筑盟商贸有限公司、赵华、祁德川追偿。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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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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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02民初1258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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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02民初12588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 当事人- 云南天宏实业有限公司 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昆明筑盟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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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02民初12588号昆明筑盟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天宏实业有限公司、赵华、祁德川、张天芬、张天福、何雁、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信用社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昆明筑盟商贸有限公司、赵华、祁德川归还本金3795456.39元及自2016年12月21日截止到2018年9月12日的利息(含罚息、复利)648379.6元,合计金额4443835.99元。并支付自2018年9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云南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张天福、何雁、、祁德川、张天芬以其抵押物对原告承担担保责任,原告对抵押物昆房他证(昆明市)字第201609584、昆房他证(昆明市)字第201601589号《他项权证》项下的房产)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偿权。3、云南君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昆明市普吉路298号)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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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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