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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铁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520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53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53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湖南长沙天山水泥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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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2执保12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湖南长沙天山水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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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2021-09-14 2021-09-26
    2

    江苏长城消防有限公司、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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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804民初514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长城消防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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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1-08-30 2021-09-28
    3

    沈阳天炬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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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1221执103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沈阳天炬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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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 2021-08-17 2021-08-19
    4

    原告洛阳市领军桥隧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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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7102民初100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洛阳市领军桥隧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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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2021-07-30 2021-09-10
    5

    深圳市宇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段能超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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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902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宇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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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7-28 2021-09-29
    6

    长沙龙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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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3101民初1035号之二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长沙龙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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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2021-07-27 2021-09-13
    7

    湖南众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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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3101民初663号之三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湖南众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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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2021-07-27 2021-09-13
    8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运城空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管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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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晋08民辖终87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上诉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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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22 2021-08-27
    9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盛明建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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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民辖终296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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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6 2021-07-29
    10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平顺天顺达矿山有限公司信用证欺诈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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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4015号 信用证欺诈纠纷

    上诉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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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4 2021-08-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赣州)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虔安电力有限公司赣州市城西分公司(原“赣南电力实业总公司西湖分公司”)、赣州金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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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791民初2675号 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原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赣南电力实业总公司西湖分公司 被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赣州)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虔安电力有限公司赣州市城西分公司 上海华谊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赣州金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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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赣0791民初2675号赣州金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赣州)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虔安电力有限公司赣州市城西分公司(原“赣南电力实业总公司西湖分公司”)、赣州金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赣0791民初267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附:承办法官:陈小金0797-7307719承办法院: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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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2
    2

    (2021)云0111民初549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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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11民初549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罗顺良 当事人-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蔡兴桥 王安洪 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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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11民初5493号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王安洪、蔡兴桥:本院受理的原告罗顺良诉被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对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11民初54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罗顺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罗顺良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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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5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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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劳人仲字〔2021〕第3257号 劳动争议

    原告- 肖日宁 当事人- 邵阳市启隆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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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申请人肖日宁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邵阳市启隆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南宁劳人仲字〔2021〕第3257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南宁劳人仲字〔2021〕第3257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审理二庭603室(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5672249)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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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4

    (2021)粤0391执259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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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90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金栢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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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金栢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90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91执25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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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2
    5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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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劳人仲字〔2021〕第3257号 人事争议

    原告- 肖日宁 被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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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申请人肖日宁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南宁劳人仲字〔2021〕第3257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二庭603室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5672249)。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6月30日13时3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单位按缺席程序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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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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