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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宏

    福建绿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北港南岸建华洲江南水都东区22号楼607单元
    • 简介:-
    • 法律诉讼 1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程炳银、福建绿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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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程炳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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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广东力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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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广东力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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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杨旺福、福建绿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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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杨旺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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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广东瀚鑫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绿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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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广东瀚鑫园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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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福建绿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美诺雕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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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天津美诺雕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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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天津市天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高建团泊星城投资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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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天津市天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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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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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广东力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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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福建福晟钱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旺福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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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杨旺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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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潘伟明、陈伟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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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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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正奇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绿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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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正奇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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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2)闽0623执103号 漳浦县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1-10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2071执保1322号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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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2071执保132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瀚鑫园林有限公司 被告- 卓弘(福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绿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山市正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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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申请人广东瀚鑫园林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福建绿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正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卓弘(福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71民初40517号民事裁定书、(2022)粤2071执保1322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裁定内容如下:对被申请人福建绿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正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卓弘(福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1083797.43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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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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